2016年3月23日 星期三

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



前言:
原本抱著嘲笑的心態在看本書,正義,偽裝利益的功具罷了。但看過才發現,正義下面還蠻多可以討論的東西。在個人觀點正義沒什麼好討論的,但在全人類觀點,正義值得思考研究。

隨記:
P.12 「市場不該管束」的標準立論有二:一是市場增進社會福祉,因為市場提供誘因,讓民眾願意努力供應別人所需之物。[「福祉」(welfare)指的不是經濟面,也包括非經濟面的福利安康。]二來,市場亦尊重個人自由,不強加特定價值於產品和服務之上,讓交易民眾自己選擇其價值。→這在災難現場所產物價發飆的問題,美國政府還想弄個「反哄抬法」來對抗這發災難財的行為。
P.14 美德出發的正義觀要具備道德力量,前提就是不可以拿美德無限上綱。有的時候,災區也許應該「接受魔鬼的條件」,付出貪婪獲得肯定的道德代價,讓物價上揚,藉以從遠地引來大批的屋頂修理工和承包商。
P.15 古典正義論是源於美德,現代正義論則從自由出發。→在說一種時代演進所對定義的轉移現象,不能說完全,但有點到要點。
P.22 人民反對的不是紓困金用來獎勵貪婪,而是紓困金用來獎勵失敗。→賺錢的公司理當分紅,但賠錢的公司要人民買單。這就是2008年金融風暴引發民怨的癥結點。
P.25 看一個社會正不正義,就要問它如何分配人民所珍視之事物:所得、財富、權力、機會、職位、榮譽。正義社會的分配一定合乎正道,人人皆得到他應該得的。問題棘手處卻在「應得多少」還有「為什麼」。
P.25 通往正義之路界定了三個出發點:福祉、自由、美德。
P.26 就是對個人對社會,我們都認為繁榮比不繁榮好。換言之,繁榮很重要,正在其增進福祉之效。→最多人的最大幸福。
P.48 只要涉及人命夠多,尊嚴與人權的顧慮就應放下,並以此推斷,道德到頭總歸是成本效益的計算。→書中提到兩則故事,殺1人救3人和嚴刑拷問炸彈客以救千人。道德界線是隨著死亡人數而改變。
P.50 功利主義標榜是一種道德的科學,並以幸福多寡的衡量、聚合、計算為其基礎。個人偏好只需衡量其禍福得失,不需評斷其是非輕重。人人偏好都是同等輕重。→道德最後也是能量化。
P.54 替人命貼上金額根本就是道德遲鈍→像馬公空難,每人獲得千萬,這就是人命貼上金額,感覺讓人滿意的。沒看到大眾的反對。但如果只賠千元,大概會鬧個滿城風雨。人命真的不能被定價嗎?明顯是可以,但要看金額。
P.70 如果你認為正義就是幸福的最大化,可能就會支持財富重新分配。→戳到利益最大化的要害。
P.109 代孕契約與正義→反對意見為代理者是否自願,辱格,把代理者視同工具。我覺得理由都太爛了,非自願就不會收錢,代理費所費不貲。而想出辱格的人有病吧,能代理者大可傲驕的說自己有孕育能力,妳沒有。誰才在羞辱誰?
P.117 如果人權的依據不是功利,其道德基礎何在?自由至上主義提供了一個可能答案:人不應被當作造福他人的工具,如此便是侵犯基本的自我擁有權。我命我力我身皆歸我有,且只歸我一人所有,其處置不應看社會整體高興。→這會造成今日社會最麻煩的問題,貧富不均。
P.121 把道德建立在利益偏好之上,適足以毀掉道德的尊嚴。→說的是利益最大化,本質就是利益計算。所以否定利益最大化作為正義的核心。
P.122 康德思路如下:人在像動物一樣趨樂避苦之時,其行動並非真自由,而是成為食色愛慾之奴隸。為什麼?因為在尋求欲望滿足之際,人之舉手投足莫不是為了某一自身外在之目的。往東是為解飢,往西是為了消渴。→你並沒有在做選擇,你是被選擇。你想玩通宵電玩,但累到只想睡覺。你沒得選只好乖乖去睡覺。這論點有點隱誨。康德在定義一個更嚴僅的自由。
P.124 康德的自由觀與道德觀的連繫點。自由不是為了達成特定目標而做出最佳手段的選擇,而是自己選擇目標,而這目標本身即終極目標,而非通向其他目標的手段。
P.124 自主vs他律→他律,類似我現在讀這本書,為什麼?因為想增進知識、為什麼?因為有知識才有能力賺錢、為什麼?賺錢才能去北海道、為什麼?去北海道可以吃到飽的新鮮帝王蟹。我自主是吃到飽的新鮮帝王蟹,讀書、賺錢都是他律。
P.125 康德所謂的自主就完全不同了。當行事出於自主,其依據就是自訂的法律,做一事就是為了做這件事,這件事本身就是目的。人不再是用來追求外在目的之工具。人有尊嚴,正是來自這種自主能力。這種能力標示了人與物之別。對康德來說,尊重人尊嚴,就是把人看成目的。功利主義就是錯在把人當作促進整體福祉的手段。把胖子推下天橋,把他當做擋住電車的工具,就是沒把他當做目的本身來尊重。→一開始覺得被點悟,但想想又覺得更怪,那橋下的五個人不人!?好吧,大概康德指的是推人下去這行為與思維是合邏輯(他定義的自由)。難怪普遍都會說康德論很難懂,搞的太複雜了。
P.125 根據康德,行事的道德價值並不由其後果決定,而要看意圖。道德的關鍵是動機,而且只限於某種動機。你去做正確的事,出發點必須是這事本來就該做,而不是別有用心。→你救了一個殺人犯,結果後來他又殺了人。根據康德論點,你的道德是正確對,動機幫人,幫壞人殺另一個好人?算了,就當作在定義道德行為吧。理論總是與現實充滿悖離。
P.130 康德說法的關鍵,是行善應是為了行善是應該(義務),而不是為了自己快樂(助人為樂)。→好強的人,抓到我對助人的辮子。的確我助人是因為我能得到爽感,我才會助人,我根本不覺得助人是我的義務,而康德覺得助人必須是種義務。
P.132 (康德)「自然一切運作皆依定律,」例如自然定律、物理定律、因果定律。人類亦然,畢竟人也是自然生物,並不能免於自然定律。但是,如果人有能力自由,就有能力在行動時遵循他種定律,也就是物理之外的定律。
P.133 自訂的定律要來自哪裡?康德回答:來自理性。人不僅是情感動物,不僅受制於苦樂之感,也是理性動物,具有理性的能力。如果理性決定意志,意志就能成為一股選擇力量,獨立於自然或喜好之外。→突然感覺康德魅力大減,當今理性已成為必要能力。可見在當代理性是多麼匱乏的能力。
P.134 康德心目中的理性,也就是實賤理性,涉及道德的理性,並非工具性那種(讓利益最大化的理性),而是「純粹實踐理性,其制訂定律是先驗的(編按:a priori並非基於經驗或實證),亦無關任何實證目的。」→最後一句我也看不懂,別問我…
P.134 「假然律令」(hypothetical imperative 又譯假言令式)是比較尋常的一種。假然令運用的是工具性理性:欲X則Y。想要商譽卓著,就童奴無欺。→我做這事另有目的。
P.134 「定然律令」(categorical imperative)與「假然律令」做對比。假然律令是有條件的,定然律令則無條件。康德寫道:「如果一行動之所以是善行,只為了它能成全另一行動,其律令即假然。如一行動之善是善在本身,是意志遵詢理性之所必然,其律令即是定然。→我就想這麼做,沒有其他目的,做這事就是我的目的。
P.138 就康德看來,自殺之錯與殺人之錯並無不同。兩者皆把人當物,不把人當作目的來尊重。自殺之例可以看出康德道德觀的一明顯特色:尊重人是一種義務。→殺人違反他人意志,自殺是把自己視為工具以求解脫。康德是這麼想的。那推導出,活著變成是一種義務!?暗,為什麼越看越覺得康德怪怪的...。看一下wiki資料他並沒生處戰亂中,推翻我以為他是因貧病交加的狀態下寫出的扭曲論點。看來得把康德的作品例入待看書籍,要看完整的作品才知他在想什麼,這本書斷章取義,讓我大腦出現好多問號。恐怖呀,18世紀就出現這種超現代的思想人物。
P.139 對康德來說,正義就必須維護所有人的人權,不論遠近親疏,只因為他是人,有理性,他就值得尊重。
P.140 把道德建立在特定利益或欲望(幸福或功利)之上,注定會功虧一簣。「這樣發現的一定不是義務,而是為特定利益而行動的必要。」任何利益基礎的原則,「必然是有條件的原則,不可能作為道德定律。→廢死聯盟,多學學人家怎麼解析。這句話會打的對手啞口無言。殺了一個殺人犯,只為了換取警世的利益,這本身就是種錯誤。的確,我也不知怎麼回擊這論點,但我還是覺得槍決殺人犯是目前必須做的。暗,我還真的只是個平凡的人,思想一點也不高尚。或許用純數與應用數學作對比會抓到那差別,我比較偏好,實際用得上的數學…。
P.145 科學可以研究自然,可以探求經驗世界,卻不能回答道德問題,也不能反證自由意志。因為道德和自由並非經驗領域概念。
P.148 康德卻回覆,對兇手說謊不對,不是因為謊言有傷到兇手,而是說謊違反了正義原則:「說真話是人對所有人的應盡義務,無論這麼做會給說話者本人或其他人帶來什麼不利。」→這裡就點出純理下的盲點,現實是不可行。作者幫康德緩頰,不說謊,但不一定要說現況。回答風馬牛不相關的答案,只要不說謊就行。所以康德也搞誤導這種文字遊戲,那麼道德與誠實無關。那道德是自圓其說的東西!?好亂呀,這世界真夠淫亂的。
P.153 高明塘塞是向說真話之義務的一種示敬,眼說瞎話則不是。任何人在撒個小謊就能了事之際,不厭其煩去炮製出技術上不算謊言的誤導之辭,都是在向道德律表遠敬重,不管是多麼迂廻的敬重。→本質就是騙,還裝高尚。我鄙視你!!趕羚羊和幹你娘,前者有比較高尚?我覺得說的是同件事。當理論碰到現實狀況,理論被打假的。結果康德也是玩弄心機罷了(參P.150 康德與貢斯的筆仗)。
P.164 實際契約必須實現兩種理想,自主和互惠,才具有道德份量。→在說你情我願、互相有對等所得下契約才會被實踐,不然各種鑽契約文字盲點的不道德行為會一直現。
P.174 自由至上最明顯的不公不義,「就是任由道德上純屬任意的因素對分配發揮不當影響。」→富二代就是自由主義現實中的困境。富二代有錢不是本身有能力,而是靠上一代。那這樣起點本身就不公平。
P.175 任由天生智愚來決定財富分配,並不比讓出身貴賤去決定更合理。→這句有盲點吧,從人類進化來看。我們都期望後代是越來越聰明的人,而不是更多的笨蛋。這論點有個很明顯實例,笨蛋總是生一窩的笨蛋。而越有聰明的人,反而生的很少,或根本不想生。
P.174 自由市場所造成的收入及財富分配是正義的,但前提是人人應該要有發展天賦的同等機會。只有人人都從同一起跑線起跑,比賽的優勝者才有資格享有報酬。
P.183 成功者往往忽略自己成功的偶然面。→論點是智商再高也不可能超過10倍,但薪資差異卻常常出現如此現象。比爾蓋茲很聰明,但他並沒有智商破萬呀。那他的收益是否出現才智決定論至上的盲點?直覺似乎是,但換個想法,如果地球人平均智商等於比爾蓋茲的智商,那世界不就更好更棒!這10%智力改變了全人類呀!所以我還是覺得才智至上是對的。
P.213 隨著現代科學出現,自然在我們眼中已不再具有意味深長的秩序。人對自然的認識變成機械式,認為自然受到物理法則的管轄。誰再以目的、意義、宗旨去解釋自然,會被當成太天真,擬人式思考。
P.218 今天,一般看法是把政治當必要之惡,不是良善人生的要素。→亞里斯多德認為不是一人一票、也不是寡政治,而是讓良善的人居高位。
P.219 孤立者,無法分享政治結合之好處,或已經自給自足所以沒感到分享需求者,這種人不屬於城邦,因此他不是禽獸,就一定是神。→原來我的理想的終極目標居然是當神!可能在變成神之前我必須先當禽獸,掠奪那些被迫妄想症很嚴重的人(信徒)。我不掠奪這些人就無法滿足他們被迫害的渴望,所以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完全結合。每次想就讓我很雀躍。這類的人真的存在嗎?實例:我媽就是呀,玩股票的目的是來賠錢,賠錢才能取得別人的憐憫。我不賺,必定有人會賺走。所以我必須盡可能掠奪這類有病的人。換個說法,我根本是好人,特別來幫他們早日解脫,吸光他們所有財產,滿足他們的渴望。
P.223 城邦法律是為了培養良好習慣,塑造善良人可,使人民邁向公民美德。→看來我們的法律根本出發點是錯誤,並不是導人於善。而只是個遊戲規則。
P.226 亞里士多德說,確有這種適性之奴。有人生來就是要做奴隸。這種人不同於一般人,就如肉體不同於靈魂。這種「憑天性就是奴隸…有個主人管他,對他才比較好。」→好猛說法!有人天生就是奴性重,必須要有主人。
P.226 原則上,必須看到有誰為奴是容光煥發,如果有的話,也要看到有誰為奴是怒火中燒或試圖逃跑。需要強迫看管,是不適性的一個很好指標。在亞里士多德看來,強迫是不公不義的徵候,原因不是所有角色皆可從同意尋得合法性,而是外力逼迫正凸顯出不合天性。人適其性是不需要強迫的。→我終於知道「自由正義」是什麼東西了,自由意志下的選擇的正義。但不一定是指人生自由,因為有人喜歡當奴隸!
P.236 前人罪,後人贖?→這在說戰爭道歉問題。就台灣來看,拿228應該蠻恰當。現在有那個人還是迫害者或受害者?沒有,那在抗議什麼?大概脫離不了錢吧。228這天假放的沒什麼道理,我覺得12月25日放個聖誕節跟全球同樂還比較有價值。這意味著,其實在我們這代,根本不在乎228這東西。如果比我更後一代的愛南韓愛的早忘了南韓對我們並不友善。或許根本的解決之道是把陳儀從墳墓拖出來鞭骨(應該沒肉了)。至於蔣中正要不要也拖出來?這讓我疑惑了,因為讀了一些史記毛澤東和蔣中正之間真夠亂的…,算了沒人知道真相的。找這事來思辨,根本是錯誤的決定。跳過。
P.241 自由主義:正義不該對良善有預設立場。→看伊斯蘭的律法就知道對良善充滿預設立場,通姦要遭受投石刑、女性出門必須罩起全身只露兩眼。現在看來就很可笑,但他們還遵守,所以更顯荒謬。
P.252 家庭義務→這討論很玩味,照顧父母是義務?但父母倒沒問你不願意出生在一個貧窮家庭,但他們就生你出來讓你年少過的很痛苦。那還要照顧父嗎?我傾向反對。但小心我們台灣法律,我讀到刑法都有個共通的荒謬,對長輩施暴者都會加重其刑1/2的奇怪法條。好吧,那現實就是要照顧,怎麼照顧呢?嘿嘿,當初打我,我也打回去。一切都是為你好呀,爸媽,乖喔。原來玩到後來人性早已扭曲以符合現狀。法律最後變成加害者!自由意志可能只是個幻想。疑!我想到一個問題,如果人生悲慘時選擇自殺,這不就解決一切問題!?呃,為什麼當時沒想到?而是現在才想到?唉,長大後才會有智慧想到這問題,這根本是個邏輯悖論...。
P.262 有歸屬就有責任。如果你不承認把國族敘事承載至今的任何責任,如果你不願解決其中可能夾帶的道德包袱,你不可能真的為自己國族及其歷史感到光榮的。→看來台灣問題在於沒有歸屬,從歷史來看似乎台灣從來沒成為獨立成為國家過,所以也不會有光榮的歷史。倒是之前讀到的丹麥,應該最能體會固中味,話說中古世紀可是佔有北歐所有領地,如今只剩半島和靠養豬發達的奇妙違和感。
P.289 正義的三條道路。一條是功利或福祉的最大化,也就是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。第二條是尊重自由選擇,也許是自由市場上的實際選擇(自由至上),也許是初始平等地位的假想選擇(顧及平等的自由主義)。第三條是培養美德和思辨共善。→作者偏好第三項。
P.290 正義一定逃不過主觀判斷。→哈哈,原來說半天,一切問題的根源還是無解。搞了半天,作者提倡的是大家一起思辨共善。套現在說法就是「愛」。心中又燃起了那句話:愛~能當飯吃嗎?看來很明顯我是自由派,起點平等的自由派。

心得感想:
覺得作者說的募兵與徵兵制沒點出要害,舉台灣空污的問題才直接點出這問題癥結處。下圖是我今早要去慢跑前截的圖,早晨的天空南部還處在紫爆的狀態。這並不是特殊狀態,而是常態。理論上鄉下空氣該好到沒話說,但實際上是惡劣到讓人無法忍受。鄉下人不是人?所以高空污的工廠蓋在那?還是鄉下人少所以蓋在那,用少數人換多數人的權益?或者根本原因是,鄉下人就是弱勢,所以所有不公不義都該加諸在他們身上!或許本身是無知的代價吧。鄉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擁有什麼權利。或者跟募兵制問題一樣,為了那點錢出賣自己的身體健康(印象住在六輕附近可領補貼?),讓身體面臨高風險。就因為沒錢所以出賣肉身。這就是問題點,基本的人權-公平,被財富抹消了。

康德的三寶(參P.132)
(道德):義務vs喜好
(自由):自主vs他律
(理性):定然律令vs假然律令
我的感覺是康德最後會落入一個盲點,當去除所有人性(感性),純理性下真的能有所判斷嗎?在我所知純理性下,一切皆是中性,殺人與被殺者之間並不存在善惡。那義務、自主、定然全皆不存在呀。你無從判斷好壞。就說哲學會搞死大腦絕對不假,超然之後就是虛無世界。對虛無你根本無從理解。比空白更空白是啥?
本書最引人入勝的是作者引入康德的論點,真的實在非常奇葩的人物。我想很久總是無法參透那邏輯。他的思想是把所核心概念再作一次分解,道德再分解,解出「目的」和「另有所圖」。用我的說法是做這事的渴望原自於就想做這事,或者另有目的而做這事。只是到這我就碰到一面牆。運動很明顯對我來說是另有所圖,希望取得健康,但吃飯睡覺呢?是我的渴望也不是我的渴望!?再推論很多事根本無法區分做這事到底是目的還是另有所求,或皆有。而照康德說的,一切導因於理性。這就更讓人困惑了,理性的背後是純粹的渴望!那理性不就是欲望的表象,欲望才是人之根本!?妙哉…
讀書讀到最後也是走向哲學,哲學根本是思考的終極饗宴。

本書後半部就不覺得有趣,覺得只有在討論康德時讓人激賞不已,其他學者論點就覺得太弱了,羅爾斯-無知之幕說、亞里士多德-良善品格說,而作者說的我完全沒記錄,覺得弱到完全不感興趣。

[2016年7月26日 正義視角]
在飯後又在胡思亂想了,想到一個問題:如果你知道宗教是詐欺、是錯誤,但你放任這些宗教而不作為。那你是個為惡者,因為你的不作為就是一個決定。代表你已做出決定放任錯誤在你眼前發生。這事我很為難也很困惑,宗教信仰是個普遍性錯誤,是眾人自認為是對的事物。如果我出來制止,原於正義之心。我對的起我的良心,但眾人會把我扭送法辦。這種悖離實在想不透,但這只是用正義視角在看這問題。好在我是經濟視角,此事與我無關,而且我也需要這些迷信的人(越多越好),不然我怎麼可能賺到錢,每個人如果都比我優秀,我也就無法在股市賺到錢。




書籍資料:
書名: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
原名:JUSTICE: What’s the Right Thing to Do
作者:邁可.桑德爾
原文作者:Michael Sandel
譯者:樂為良
出版社:雅言文化
出版日期:2011/03/01
閱讀價值:高,康德真是個奇葩。
目錄:
1 福祉、自由、美德 ◎ 三個出發點
 怎麼做才符合正義?哄抬物價、紫心勳章、華爾街紓困案,這些都是引發辯論的真實案例。在案例與原則之間,如何來來回回再思考,「電車問題」即一例。

2 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◎ 功利主義
 邊沁思想體系好像少了點人性,其邏輯在今天的政府、企業決策卻俯拾皆是。彌爾試圖加以挽救,大力標榜自由,並為快樂區分高低級。

3 我身我命歸我有 ◎ 自由至上主義
 經濟學界有海耶克、傅利曼,哲學界有諾齊克。支持小政府,主張人民有權選擇安樂死和器官買賣,反對有錢人多繳稅,反對強制騎機車戴安全帽。

4 募兵制與代理孕母 ◎ 市場的角色
 民意不支持徵兵,認為違反自由,盧梭卻看法相反,主張募兵才腐蝕自由。在「世界是平的」時代,懷孕就像服務業,也外包到印度了。

5 人權是普世價值 ◎ 康德的自由主義
 挑選冰淇淋口味不算真自由。人是目的,不可被當作手段,所以自殺與殺人同樣不道德,一夜情是互相侮辱。柯林頓偷腥雖然不對,有一點卻符合道德。

6 為底層爭平等 ◎ 羅爾斯的自由主義
  不必均貧富,但是輸贏差異應該要以有利於社會底層為前提。贏家只能有「合法期望」,不能主張「道義應得」,因為天賦、努力、生逢其時都有運氣成份。

7 特定族群的大學門檻 ◎ 優惠待遇
 如果說,進榜資格與「道義應得」無關,大學何不乾脆把新生名額拿來競拍,爸媽多捐錢小孩就能進大學?爭議正顯示,正義問題有時很難不牽涉到美德。

8 適才適性適本質 ◎ 亞里士多德
 長笛吹最好的人應該拿到最好的長笛,因為長笛之目的就是吹奏好音樂。語言能力的目的就是道德審議,所以人必須成為公民,才能邁向良善。

9 有歸屬就有責任 ◎ 社群主義
  如果自由主義是對的,人具有自由獨立之自我,日本、德國的戰後世代就不必為二戰罪行道歉了。

10 從美德到共善 ◎ 重建公民意識
 只說尊重他人選擇,不對道德爭議表態,就不足以構成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理由。只說幫助弱勢,不談公共領域空洞化,亦難以說服有錢人多繳一點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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